问题 | 买房没过户有债务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因购买物业后未能及时履行产权变更手续而引起纠纷问题之解决办法的分析如下:
首先,建议当事人应当主动联系出售方,仔细查询和了解未能及时进行证件变更的确切原因,这样可以为接下来的协商及有效沟通提供有力支持; 其次,如果在房产交易合约中已经对过户逾期可能导致的违约金事项作出了明确的约定,那么就应该严格遵循该合同条款进行处理; 再者,假如在合同中并没有对类似情况下的违约责任进行明确规定,或者相关规定存在含糊不清之处,那么此时便需要参照已实际支付的购房款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为金融机构设定的逾期贷款利息收取标准来计算相应的违约金; 最后,如果经过多次催促并且在合理期限内仍然无法顺利完成过户手续,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有权解除相应的房屋销售协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九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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