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南购房没网签退定金流程是怎样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购房者缴纳定金后却选择放弃购买房产的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有权拒绝退还已收取之定金。
然而,若开发商在收取定金后未能履行承诺出售房产,则需按照规定支付双倍定金作为违约金。 然而,若由于无法归咎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原因,例如银行按揭申请未获得批准、第三方因素影响等,或者是双方当事人就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未能达成共识且该条款未在房屋认购书或意向书中明确约定等情况,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顺利签订,此时购房者有权请求返还所交付之定金。在此特别提醒广大购房者,如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开发商未能履行承诺出售房产而给自身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双倍赔偿的定金金额,可进一步主张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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