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环保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引发的维权问题,消费者应采取以下有效措施:
首先,购房者需依照法律法规履行催告义务,以期敦促开发商加快交房进程并对超过约定日期而产生的经济损失予以合理补偿; 其次,若在催告期结束后的第三个月内开发商仍然未能如约交付房屋且不可提供正当理由进行解释说明的话,那么购房者有权依法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合同关系,同时要求其全额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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