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人坐牢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倘若涉案对象被判定须承担相关赔偿或还款责任,那么在法律实施强制执行程序时,法院有权对涉及的房产进行查封乃至拍卖。即便该房产属于当事人唯一的住处,亦不影响其查封与拍卖。
2、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涉案房产的实际面积相对较小,仅够满足基本家庭生活所需,那么通常情况下并不会被采用拍卖方式处理。但是如果申请执行方愿意向涉案者提供五至八年期间的房屋租金,以便其能够另寻住处,那么法院仍可依法对该房产进行查封和拍卖。 3、在执行依据明确规定被执行人需交付居住房屋的情况下,自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已给予了三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间内,若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其及其所抚养家属维持日常生活之必需品为理由提出异议,则人民法院将不予采纳。
法律依据:
《最高关于执行异议的司法解释》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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