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在哪仲裁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涉及房产合同纷争的相关仲裁事宜,首要考虑之处在于该购房合同是否已明确规定争议议题的解决途径是否包含仲裁条款。若确实设立此类条款,则需依照合同所载明的仲裁机构来进行相应的仲裁处理。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采用仲裁作为解决纠纷手段需要当事人双方皆达成自愿共识,因此,仲裁案件的受理须建立在双方自愿签署的仲裁协议这一基础之上。当一方选定仲裁途径时,实际上即是对其享有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权能的自动弃权行为。
同时,不论是由何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最终裁定,皆属于终局性的仲裁结果,并不存在任何上诉的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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