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洛阳房子延期交房怎么维权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按照预定日期和时限交付房屋及相关权益,购买方可以以正式书面通知的形式敦促开发商就合同中设立的最后履约期限与对方重新达成明确共识,同时请求相关企业在适当且合理的时间段内尽快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若自发送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个月仍未得到满意答复,购买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使合同解除权,并对违约方提出相应的经济赔偿诉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3 16: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