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网上起诉延期交房问题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广大的购房置业者而言,他们有可能会面临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的困扰。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拥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可以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决定寻求法律援助之后,请务必提前筹备完整的诉讼材料,这包括起诉状、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以及与房屋购买交易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证据,例如《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在整理好上述文件和证据之后,请将它们提交至具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一旦法院确认收到的信息有效并且予以立案,作为原告一方的您需要尽早缴纳案件的受理费用。费用缴清后,法院将向被告发送开庭公告,并要求其提交相关的证据以供核实,同时也会要求被告做好应诉准备,按时参加审理程序,积极参与到双方间的举证、质证环节中来。接下来,法院会对这些证据进行详细审查,力求还原真实的事实背景,最后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第十二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第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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