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未交房怀疑有质量问题怎么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对于所购买房屋中出现的质量瑕疵问题,消费者可以根据签署的购房合同中的具体条文进行比较和分析,进一步明确案件中的质量缺陷与合同条款之间的关系。
然后,依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向房地产开发商提出修复以及损失赔偿等方面的合理诉求。 2.倘若发现所购得的房产整体主体结构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以至于无法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使用或者在验收过程中经过严格的检查后被证实其质量不符合标准,那么针对此类情况,我司将为消费者提供房产退换服务。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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