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约交付退房有优先受偿权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对于那些购买房产仅作为生活居住之用途(以下简称“以居住为目的的购房者”)而言,其所拥有的房屋交付或房款返还请求权将具有绝对的优势且优先于施工合同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及其他任何类型的债权权益。在此特作强调,只有以居住为主要目的的购房者才能够享受此等优先权利待遇。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六条承包人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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