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亲戚借名买房如何判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产所有权之归属问题:合同双方对借名购房事宜所达成的协议,如若未违反现行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德原则,则为合法有效之行为,各方应依照合约条款尽到相应义务。因此,倘若无恶意交易的第三方利益受到影响,且房屋符合法定转移登记条件时,按照合同约定由借名人请求登记权利人进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主张,理应得到法院的支持与认可。在此种情形之下,房屋所有权归属于借名人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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