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的面积不够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商品房面积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应由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总面积误差超过3%的情况下,购买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同时开发商需无条件返回购买方所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关的利息费用。当总面积误差未超过3%时,则可根据实际测量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之间的差异比例,结合买卖合同中的价格条款,由开发商对购买方进行差额补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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