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房屋预售合共五份,其中一份由客户自行保留,一份作为企业档案资料保存,一份送往当地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备案登记,一份交予银行作为贷款抵押物的证明文件,以及一份在缴纳契税时作为凭证使用。对于选择全额支付或者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的客户来说,则需要签署四份不同的合同,分别为客户自留、企业档案资料保存、房地产管理局备案登记以及缴纳契税时作为凭证使用。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购房者需携带齐全所有相关凭证,与开发商或其授权的代理机构正式签订购房合同。关于预售合同(即期房)与出售合同(即现房)之间的差异在于:购房合同通常包含了商品房预售契约(针对期房)及商品房买卖契约(针对现房)这两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