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全面履行工程设计与合同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2)建立完备的技术档案及施工管理资料系统; (3)拥有工程使用所需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以及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具备由各相关领域知名专家组成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工程监理四方共同签署的部门质量检测报告。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