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贵阳房屋质量问题由谁负责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产项目的质量问题主要由不动产登记与交易管理部门负责进行全面的监管和维权事宜。当购置的房屋出现设备结构方面的严重质量缺陷时,尊贵的购房者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行使其权利,拒绝接受该房屋,并据此解除相关合同条款,同时有资格提出合理的索偿要求。在面对新建住宅楼宇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时,我们强烈建议购房者积极寻找和联系所购买楼盘的开发商,以期获得妥善的解决方案;而如果涉及到二手房的质量问题,则必须寻求物业管理方的协助和支持。
此外,您还可以考虑向相关的权威机构发起投诉,如中国消费者协会、地方质监管理局以及各地建设委员会等。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领域,中国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拥有权力指派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履行其职责。所有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都需要严格遵守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并且必须经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获取相应的资质认证后才能正式开展质量监督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第五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第六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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