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的新房子有质量问题赔偿一般有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新建房屋,通常建议请求的赔偿金额为五十万元左右较为合理。倘若已办理入住手续且处于保修期限内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卖方有义务负责进行修复工作;若卖方拒绝或在规定时间内延迟执行修复操作,买方有权自行实施修复行为或是委托专业人士完成修复工作。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修复费用以及修复期间所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均应由卖方予以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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