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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期不交房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房产项目出现逾期交房情况,您有权向开发企业提出催告,继而于催告3个月后,如果未能实现如期交房,则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条款,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双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该司法解释的第11条明确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63条之规定,当出卖方延迟交付房屋或买方延迟支付购房款项时,经过催告后,若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得到妥善解决,那么享有解除权的一方有权请求解除合同,除非双方另有特别约定。若法律对此无明文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并未就此作出约定,那么在经过对方当事人催告之后,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应设定为3个月。若对方当事人并未进行催告,那么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应从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解除事由之日起计算,且不得超过1年。若逾期仍未行使解除权,则解除权将自动失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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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7:3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