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购房合同定金怎么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涉及到的定金退还事项可参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若买卖双方严格按照约定履行各自义务,那么定金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折算为商品价格或者予以全额退还;倘若由于自然灾害等特殊环境条件因素导致买卖双方无法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或者在就协议条款以及相关附加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之前,无法顺利签订交易协议且责任并不在于任何一方,那么按照规定,定金是可以全额退还给买方的;若卖方违反此前约定导致交易无法顺利进行,或者因卖方原因造成交易终止,那么在此情况下,买方有权要求将定金退还并获得双倍赔偿;除上述情况之外,其他所有情况下的定金都不得退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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