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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预售合同有异议可以退定金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押金无法生效撤回。在签署合同时,如约定条款包含定金,则如果任何一方违反相关条款约定,皆须按照协议中的规定予以处理;若协议中并未涉及到这部分内容,当卖方出现违约行为时,需要向对方支付双倍的定金作为违约金;反之,若买方违反协议,那么其所缴纳的定金将不予退还。总而言之,押金金额不能超出合同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二十。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正式购房合同签订之前,保障正常签订合同而提前支付的定金即被称为“立约定金”。换言之,此种定金的目的在于确保未来签订正式合同的顺利进行。举例来说,购房者已经支付了定金,但却决定不再购买房屋,此时开发商有权拒绝退还该笔定金。
然而,如果开发商收取了定金,但最终未能成功出售房屋,则需向购房者支付双倍的定金作为赔偿。但是,如果由于无法归咎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得以签订,那么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定金。当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各类合同类文件的性质和内容存在差异,因此对于每份合同应采用的处理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以上法律依据仅供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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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8: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