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托管购房定金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定金协议,它从交付定金的那一刻起便具有了法律约束力。如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当房产交易过程中卖方在收取买方所支付的购房定金之后出现了违背承诺的行为时,便将启动定金罚则,也就是说,卖方必须全额退回买方原先支付的定金款项,同时还须对买方进行双倍的赔付。在这个过程中,定金的具体数目可由买卖双方自愿商定,但需特别留意的是,其数额不可超过交易标的物实际价值的20%,否则超出部分将失去法律效力。
另外,对于接受定金的一方来说,如果未能履行约定,同样需要以双倍的方式返还定金;而对于支付定金的一方来说,如果违约行为发生,他们所支付的定金将无法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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