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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作建房退房有违约金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退房过程中需要承担违约金责任的情况,主要源于开发商并无任何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或存在不适当举动,然而购房者却仍然坚持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开发商无法与其就退出事宜达成共识。若购房者有意退出当前房产交易但又不愿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责任,则必须与开发商协商并达成退房协议,或者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退房条件。只要购房者能够与开发商达成退房协议或者满足法律规定的退房条件,便可顺利完成退房流程,无需承担违约金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接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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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9:4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