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乐平房子停工多年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开发商破产后的情况时,必须遵循司法程序,由人民法院负责对该公司进行严格的审查以及对其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算。在此过程中,已经缴纳的定金将有望被追回。倘若破产管理机构提出退房请求,则所交付的定金将会作为企业的破产债务进行处理,进而导致购屋者的购房合同失去担保效力,并只能按照企业剩余的资产,根据各债权人的比例进行分配。因此,购屋者无法获得全额定金的补偿。
然而,如果破产管理机构决定解除合同,购屋者也有权要求对方给予双倍定金的赔偿。这种方式能使购屋者的债权基础得以扩大,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少其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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