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退房需要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有关于房屋买卖纠纷的争议无法通过友好协商来加以妥善解决时,我们就必须搜集和整理能够佐证案件事实且确凿可信的相关证据资料。这些证据种类繁多,包括但并不仅限于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我们需要收集书面证据,例如:如果一方已经严格按照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条款履行了自己的义务,那么他/她就可以提供与房款支付相对应的银行转账凭证,以及房产交易税费的缴纳证明等等。 其次,我们还可以提供实物证据,具体来说就是在房屋买卖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交易房产所在地,都可以作为实物证据提交给法庭。 再次,我们也可以寻求证人证言,比如: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达成口头协议的时候,有第三者在场并且该人对当时的情况有所了解,那么我们就可以请求他/她作为证人出席法庭并提供证词。 此外,我们还可以获取视听证据,例如:录音录像等形式的证据,通常情况下,摄影录制的相关资料都可以被视为有效的证据。 最后,我们还可以搜集电子数据,例如:为了达成房屋买卖交易而产生的相关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一系列数字化信息资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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