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户未到期可以不交房租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租赁协议尚未届满之际,承租方未能按时缴纳租金,房东依法享有向其请求在适度宽限阶段补足房租的权利;一旦给予合理的提醒通知之后,若租户仍旧未能如期支付房租,房东则有资格收回房屋。承租方应严格按照合同中订立的期限支付租金。在此情况下,若需房东收回房屋,必须先行送达解除租赁协议的书面通知。自该解除通知送达至承租方之日起,双方之间的租赁协议即告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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