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逾期交付房屋解除合同怎么办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逾期交付问题,购房者可依据法律规定采取催告手段废止合同。若购房者有意终止该合同,首先应实施催告行为。
其次,经催告后,如超过三个月时间开发商仍然未能按时交房,则购房者将获得解约权。这意味着,要成功解除合同,购房者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其一,开发商存在延期交房现象; 其二,已对开发商进行催告; 其三,催告后满三个月仍未收到交房通知。 此外,购房者的解约权自催告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一年。在这一年期间内,购房者均有权随时向开发商发出解约通知。 然而,若超过一年期限,购房者将永久失去解约权。 值得注意的是,若购房者在取得解约权之后,开发商再次催促购房者行使解约权,那么解约权的有效期限将会缩短至三个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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