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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名买房和恶意转让哪个更严重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所谓“借名买房”,通常是指实际出资人出于规避购房政策或者其他不可告人的原因,选择以他人的名义购置房地产物业,此举并非出于善意。
至于“恶意转让”,则是在法律关系之中,其中一方蓄意采取非正义、非法的方式来转移财产,从而达到逃避债务或者损害他人利益的目的。相较而言,“恶意转让”的性质往往更加恶劣,因为这种行为带有蓄意违背法律规定以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意图。尽管“借名买房”也可能带来法律风险,但是其行为本身并不必然包含恶意的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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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6 22:3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