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面积纠纷处理的年限是多久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纠纷方面的法律中明确规定,其诉讼时效为三年,该期限的起算时间点从当事人得知或应当得知自身权益受到了侵害开始计算。
然而,如果当事人所涉权益受损之日至今已经过了二十年之久,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 至于那些涉及到不动产权利以及登记返还财产等相关事务的案例,则不受诉讼时效的制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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