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浙江一般购房定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浙江省内,针对购房定金是否应该退还的问题,必须依据具体的案情进行权衡和判断。若涉事各方均严格遵循既定协议,严格履行自身应尽之责,那么所交付的购房定金可以予以退还或者考虑到实际状况折算为相应的价款。
然而,倘若收款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职责并出现违约行为的话,那么理应全额退还当初支付该笔款项之人。 然而,关于返还定金的具体条件与方式,仍需参照购房合同中所载明的相关条款进行明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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