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两卖如何应诉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涉及“一房二卖”的相关案例中,要明确确立有关确认房产权属的基本原则,具体内容如下:首要原则为,在两份合同都尚未得到实际执行的情况下,应当严格遵循订立合同时间较早的原则来做出裁决;
第二,如果其中一位购买者已经成功地取得了交易标的物的所有权,那么面对此类问题,应该严格按照物权优先的原则进行判断与决策; 第三,倘若两位购买者都未能成功取得交易标的物的所有权,那么在此情况下,就应当尊重并执行占有优先的原则; 最后,若在这之中的某一方当事者已经顺利履行完合同规定的所有义务,那么便应当主张履行在先的原则,以此来确定他们对于该房地产所享有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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