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顺位如何确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一房二卖"这一争议案件,对于明确房屋所有权归属所遵循的基本原则,以下详细阐述及解读:首要的原则是,当涉及到的两份买卖合同均未得到真实履行的情况下,应遵循先签订先生效的原则,来决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其次,如果有任何一方的购买者已经正式取得了交易标的物的全部所有权,那么此时必须坚决应用物权优于债权的原则,以此作为判决依据; 再者,若是发生了买卖双方的购买者均未能成功地取回标的物所有权的情况,那么在此种情形下,我们应当尊重并遵守占有优先的原则; 最后,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已经圆满地履行了合同规定的所有义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当主张履行在先的原则,以确保其对该房地产所拥有的合法权益得以确认和保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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