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面积差一般差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销售过程中,商品房的建筑面积若误差值未超出其绝对值的3%,则依据相关合同的具体规定进行实际计算和支付;若该误差超过了3%,购房者便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解除此份合同。若购房者仍意愿坚守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这份合同,且实际居住使用的房屋面积大于合同所约定的面积,那么购房者需额外支付3%以内的房款,而对于超过这一范围的房款,则应由出售方负责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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