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官司可以申诉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程序中,即使已经收到终审法庭的判决,持不服立场的一方依然具有向上诉法庭进行申诉的法定权利。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对于下级法院所作出的第一审判决持有异议的,有权利在判决文书正式送达乙方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相关法院提出上诉。相反地,如果是对地方基层人民法院所做出的第一审裁定表示不服的话,相关当事人也同样享有在裁定书正式送达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之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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