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巴中购房的定金不退可以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产交易的整个过程中,定金不可退还的规范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假如贷款人能始终如一地严格坚守自己的债务职责,那么他所支付的那笔定金就应该作为房价总额的一部分或者完全被收回。然而,如果缴纳定金的一方未能依照契约履行他们应该承担的债务义务,而且因为这个原因使得房屋销售合同无法达成最终的执行目标,那么他们也就丧失了要求对方返还所交定金的权力。同样的道理,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他们应尽的义务,那么他们也需要双倍返还所收到的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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