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个部门管开发商延期交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遇开发商未能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之情况,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寻求解决方案,该部门负责依据国务院制定的法规制度全面监管全国范围内的房地产相关事务。当事人可以通过送达《催告通知书》形式,敦促开发商加快交房进度,同时根据实际逾期天数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若经催促后三个月内开发商仍然无法完成交付,且无法提供合理理由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原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全额退回已支付的房款以及相应的利息,同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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