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两年交房了可以要求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延期交付房产的问题,如果在经过合理通知和催促之后,房屋仍然未能按时交付使用,且该情况持续超出三个月,那么在此种情況下,购房者将有权选择解除该购房合约并退还所支付的购房款项。此外,为了保护自身权益,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发送正式的书面通知,与之协商并一同确定该合同的最终履行期限;倘若前方提及的催促行为持续超过三个月,即视为购房者已充分行使其解除权,此时,购房者可依法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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