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都匀延期数月未交房后果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买卖双方约定的交付房屋日期未能如期实现的情形,一般来说并不能被认定为欺诈行为,而仅能归类于违反合约义务的范畴。然而,若卖方自始便明确知晓无法按约履行交付房屋义务时,则有可能构成民事欺诈犯罪,倘若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涉及刑事诈骗罪名。当卖方超过约定交付期限仍未能交付房屋时,买方有权依照合同规定向卖方提出违约赔偿请求,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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