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购房定金录音怎么写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时,一般情况下,交纳定金的人应为购房者本人。定金乃是对于购房协议签署、执行或是解除过程中可能出现风险的一种保障手段,属于一种相对独立的法律责任形式,具备担保、证明合同有效性以及预先支付款额等多项功能,且其数额以原金额的两倍为上限。若接受定金的一方未能遵守购房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则需向对方双倍返还所收取的定金;反之,若交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购房合同中的义务,则无权请求返还已支付的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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