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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土地房屋纠纷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首先,关于土地所有权及其使用权益的争议,首要的处置方式应当是由各方面当人事先进行协商和洽谈以求妥善解决;然而,在各方均无法就此达成共识的状况之下,可以选择寻求所在地区的乡镇基层政权建设部门即土地管理局的协助来进行调解工作;若经过充分的协商与调解后仍然存在尚未解决的事项,对于涉及到企业、公司等组织机构之间的争议,便须报请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人民政府进行处理;至于涉及到个人或者个人与企业、公司等组织机构之间的纠纷,则可委托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依据其法定权限进行裁定;倘若争议方对相关人民政府所作出的处理决定持有不同意见,他们享有权利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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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0: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