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售楼部房屋预售合同范本主要内容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地产预售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以下各项条件:在预售合同中详细记录和明确规定有关商品房的地理位置、命名、购置房屋的主要条件与概况,包括销售策略以及价格、支付方式以及房屋交付的具体时间和期限等重要条款;同时,出卖方也应该已经收到符合约定金额的购房款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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