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款引发的房产纠纷一般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涉及房屋拆迁合同纠纷问题,其解决方法通常包括协商、行政裁决、起诉及强制执行等途径。根据中国国家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在达成拆迁合同时,若因各类原因导致争议或违规行为的发生,首先应启动的便是由拆迁方与被拆迁方之间的协商程序以寻求解决方案;若协商无果,则可请求相关仲裁机构进行裁决;如对裁决结果仍有异议,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若最终判决拆迁方胜诉,则可依法强制执行。此外,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署后,若被拆迁人或房屋租赁者未能按照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完成搬迁,从而引发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拆迁方可依据法律法规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同样地,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此过程中,拆迁方还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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