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和田购房的定金不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购房定金能否退回的问题,需要依据不同情况进行深入的剖析和妥善处理:首先,若由于购买者本身原因所致,定金往往无法予以退回:1.在签署认购书后,因自身意愿改变,定金通常被视为不可退回。因为在购房认购书中,通常会有定金条款的规定,当购买者支付款项后又产生反悔之意,这无疑违反了认购协议的基本宗旨,因此,定金是无法得到退还的。2.如果由于个人信用记录不良而导致无法获得贷款,那么购房定金也无法得到退还。由于个人信用记录属于购买者自身的问题,从而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最终未能顺利签订,在此种情况下,购买者并无权利要求开发商归还其所缴纳的定金。其次,以下几种情况下,购房定金是可以得到退还的:1.开发商未取得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质,进而导致购房合同无法顺利达成。2.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例如已经将认购房屋转售给他人。3.由于合同条款无法达成共识。例如卖方对于房屋信息表述含糊不清,合同主要条款无法明确界定,或者卖方擅自更改认购书中的相关条件,如房屋面积、价格等。4.买卖双方均无过失,然而商品房买卖合同仍然未能成功签订。例如,由于第三方因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商品房项目未能按照预定计划实现建设或未能按照原有约定完成建设等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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