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延期交房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房屋购买人有权依照合同条款解除该份合同。若买卖双方中某一方无法按期履行其主要责任义务,经过合理期限内的书面催促仍无果,另一方可据此拥有解除合同的权力。关于解除权的有效期限,此期间长达一年之久。假设这一整年的时间里,购买人都没有提出过任何反对意见或者告知开发商要解除合同,那么一旦超过这个期限,他将永久失去解除合同的权利(除非是因为其他重大原因,例如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其次,如果购买者认为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规定按时交付房屋,他有权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可以事先约定,当其中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同时,也可以约定如何计算由于违约所导致的经济损失赔偿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