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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兄弟之间有房产纠纷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兄弟间涉及房产权益分配的争议,若父母留有遗嘱,遵循遗嘱的相关确立内容为依据。反之,若未设置遗嘱及遗赠,相应的继承权应依照性别平等的原则进行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受以下法定顺序的制约:(一)首位继承人:即配偶、子女以及父母;(二)次要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在继承权利启动之后,首先由首位继承人进行继承,而次要继承人则无权参与;如无首位继承人或他们无法继承,则由次要继承人进行继承。在此法律条款中,子女的身份涵盖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同时,父母亦包含了亲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对于兄弟姐妹的定义,分为三类人: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以及养兄弟姐妹,同样也包括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明确指出,若被继承人的子女早于被继承人离世,其直系晚辈血亲可代位继承。同样地,若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早于被继承人离世,其子女亦可代位继承。然而,代位继承人仅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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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5:3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