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预售商品房有几个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贷款通常需要签署五份文件,其中一份由客户自行保存、一份由公司进行存档、一份在房管部门备案、一份由银行保留档案、还有一份将在缴纳契税时作为依据。对于全额支付和分期支付的客户来说,他们需要签署的文件数量分别为四份和三份,其中一份由客户自己保管,一份由公司归档,一份在房管部门备案,另一份则在缴纳契税时作为依据。
当客户决定购买某套房产时,他/她需要准备齐全的相关证明文档,并前往开发商或者房产中介商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与对方进行深入交流后,最终签署正式的购房协议。在这个过程中,购房合同大致可以分为两个类别:商品房预售契约(针对期房)以及商品房买卖契约(针对现房)。 在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时,我们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首先,不要轻易地交付定金。我们强烈建议您在购买商品房之前,务必亲自前往该项目的销售中心,核实开发商是否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发现开发商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这就意味着该项目并不符合商品房预售的要求,此时您应该谨慎考虑,避免贸然交付定金。其次,您还需要认真审查有关房屋面积的条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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