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要5万吗怎么样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至多不得超过房价总价金额之百分之二十向对方承诺押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所规定,当事人有权利就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押金以作为债权的担保方式。押金合同自实际支付押金的那刻起即告成立。押金的具体金额应由当事人自由协商决定;然而,其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出此范围的部分将不会产生押金的法律效力。若实际支付的押金金额大于或小于约定金额,均被视为对原定押金金额的变更。第五百八十七条明确指出,当债务人履行了债务后,押金应被视为价款的一部分或予以退还。若支付押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未达到约定标准,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则无权要求返还押金;反之,若接受押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未达到约定标准,导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则必须双倍返还押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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