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当庭宣判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具体的时间安排需依据实际情况来确定。首先,若案件是当场作出宣判结果的,则应于十日之内向各方送达判决通知书;其次,若是定期进行宣判的,在宣判结束之后,判决书也应立刻发放给各相关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公开或非公开审判的案件,均需要公开宣告判决结果。若案件采用的是当庭宣判的方式,应在十日内将判决书递送给各方;若为定期举行的宣判活动,则在宣判结束后,应立即将判决书发放给各相关方。在宣告判决之时,必须明确告知当事人其享有上诉的权利以及上诉的期限,同时还需告知他们上诉的法院。此外,在宣告离婚判决时,还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生效之前,不得再行缔结新的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