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不要了可以要求不买了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审慎考虑后,您完全有理由选择退房。依据我们的协议,双方都对此类情况进行了明确约定,如果您能够提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所定的退房规则已被满足,那么如果您选择向司法机构提起诉讼申请退房,这将成为法律支持您的主要原因之一。特别是在涉及到房屋主体结构的质量问题时,根据相关法规,若商品房在交付使用之后,购买者对主体结构质量持怀疑态度,他们有权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过严格的核验程序,如果确认确实存在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现象,购买者有权选择退房;同时,对于由此给购买者带来的任何经济损失,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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