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诉讼退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之际,只需按照相关程序向对方发送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即可生效。另外,如若卖方未能及时交付出售房产或买方未能按时支付购房款项,经过合理催告后的3个月内仍然无法按约履行义务的,任何一方均有权要求宣告合同解除,除非双方事先已在协议中特别注明。对于法律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或者各方当事人也未对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进行约定的情况下,自解除权人知晓或者应当知晓解除事由之日起1年之内,如果其未能行使解除权,或者在收到对方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行使的,则该项权利将自动失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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