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违约定金和违约金怎么要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署购房合约之后,如发生涉及合同规定的违约情况,具体的补偿方式主要以以下三种模式为主导进行衡量:首先,若当事人已经提前对支付违约金达成了共识,那么应按照商定之数额按时支付;然而,若参照合同违约金的设定,其数值不足以弥补实际发生的损失时,违约方有权利申请调高违约金的比例,反之,如果违约金过高,给违约方带来过多经济负担的话,守约方可请求适当降低。其次,如合约中亦已明确约定定金的事宜,那么当违约方将定金收取的同时,需以两倍现金的形式归还给对方,而若支付方先违背了合同条约,收取方则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退还定金。最后,若双方并未就违约责任作出任何事先约定,则此时应对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评估和认定,作为确定违约方承担责任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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