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渭南临渭区东原延期交房有赔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交房期限延迟并超过预定日期,那么应当依照购房款公示的万分之一至万分之五的比例进行赔偿,这取决于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的赔偿比例;或者可以以天数作为基准,按照已付款项的利息,自合同约定的交房日起直至实际交付之日止进行计算和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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