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对方不配合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纷争案件当中,若对方拒绝积极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我们有权尝试通过有效的沟通来解决问题;然而,如果经过充分沟通仍然无法达成共识的话,我们便有资格诉诸于法律途径,请求法院裁决并强制对方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一旦法院作出了公正且具有约束力的判决书,而对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时,我们作为权利人就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以确保我们能够继续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相应的权益。
法律依据:
《民诉法》第八十九条第三款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与判决相同。调解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与生效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诉讼结束,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行起诉。2.一审的调解协议或调解书发生效力后,当事人不得上诉。3.当事人在诉讼中争议的法律关系中的争议归于消灭,当事人之间实体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依调解协议的内容予以确定。4.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当负有履行调解书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时,权利人可以根据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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